搞懂遊戲規則,再來談勝率
今天陪客戶到法院開庭,我們先進法庭坐在後面等,前一個案子法官按照程序問被告:「對於檢察官起訴你的犯罪事實有意見嗎?」
我看著被告歪頭想了老半天,心想「完了」,轉頭跟客戶說:「他不懂法官在問什麼」。好不容易被告考慮了老半天,勉強擠出「沒有意見」幾個字,法官接著問:「如果用簡易判決結案有沒有意見?」
被告又歪頭想了老久,這次換客戶跟我說:「他完了」,我默默點頭。
被告撐了老半天才又勉強說了「沒意見」,前面結束後,輪到我們,我們大概三分鐘就結束了,等我們走出法庭,看到前一件的被告還在庭外,正忙著問法院人員該怎麼辦?可不可以上訴?
(我想說你不事先準備現在問這有用嗎?)
客戶看著那被告忽然說:「要是我在檢察官的時候就找律師,是不是就有可能不被起訴了?」
我說:「你的案子有機會,而且依照法務部的統計,案子被檢察官起訴的機率大約是50趴,但檢察官起訴後,法院判有罪的機率是超過95趴,你覺得呢?」
客戶只能給我一個尷尬的笑容。
籃球有籃球的規則,棒球有棒球的規則,法庭當然也有法庭的程序,不懂程序,要怎麼在法庭上保障自己的權利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