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法律新知】法務部預告修法,放寬離婚條件
一、放寬離婚條件。
二、放寬請求贍養費要件。
一、放寬離婚條件。
二、放寬請求贍養費要件。
一、合意離婚。
二、調解離婚。
三、裁判離婚。
讓遺產留「愛」而不是留「礙」,用遺囑決定好遺產的分配比例、分配方式,減少家人間的糾紛,絕對是資產傳承裡,最低成本也最重要的一件事。
對爭產案件而言,困難的不是分配比例的問題,「財產範圍」與「估值」才是爭執點所在。
「家事案件都是一些兄弟反目、夫妻成仇、家人爭產的案件,這麼負面,會不會覺得心情很不好?」其實,這就是真實人生。
一、遺囑的種類及如何做成?
二、見證人身分限制。
三、預立遺囑的建議作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