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詐房幫橫行3/房子「被A」先別慌!快做「這件事」還有救|FTNN新聞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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詐房幫橫行3/房子「被A」先別慌!快做「這件事」還有救|FTNN新聞網

FTNN新聞網
2024/7/11
社會中心/調查報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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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近5年的詐騙案件,有1,067人因不動產詐欺遭到逮捕,最近不只「水果奶奶」遇上「詐房幫」,新竹一名72歲的阿嬤,也加入一個LINE「飆股投資」群組,不僅被騙光千萬老本,甚至連名下逾2千萬元的房子也快保不住!對此,李尚宇律師表示:「法律上被害人可以透過《民法》92條、767條,主張自己遇到詐諞集團,請求塗銷抵押權登記,但92條要在一年內主張才行。」

李尚宇律師分析水果奶奶的個案後,指出3點:

第一、類似個案,受害人想要把被騙的錢拿回來,困難度極高。

第二、針對房屋被設定抵押權的部分,被害人可以主張自己遇到詐騙集團,根據《民法》向法院請求塗銷抵押權登記,但要在發現被騙1年內。

第三、刑事的部分,如果檢察官透過專案指揮的方式,成功機率會比較大!因為要證明這些人是一夥的,必須要透過很多偵查方式取得證據,只有扣到這些證據,才有機會證明代書是詐騙集團成員,否則只是根據客觀推測,在法庭其實是沒有辦法成為證據的。

李尚宇律師接著說:「如果懷疑有退休警察涉案的話,更應該去找檢察官,因為這種案子必須長期佈線,警察卻存在績效壓力和時間壓力,除非是專責單位,不然不會花太多時間偵辦這種案子。唯一沒有績效考慮的,其實就是檢察官。」

李尚宇律師提醒,訴訟的主張都是在跟時間賽跑,很多當事人卻會一直拖,「越拖證據就越有可能消失,最後你真的想要告了,說不定證據早就沒了。」

李尚宇律師
擁有多年的檢察官工作經歷,專攻刑事法律領域,尤其擅長妨害性自主、商業刑案案件。 曾在多個地檢署工作,辦案經驗超過1萬件,並積極參與法律及各專業領域課程和研究。跨領域和未雨綢繆的思維,能夠應對各種挑戰,並為客戶帶來合適的建議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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