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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我和鬼變成家人的那件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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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我和鬼變成家人的那件事

關於我和鬼變成家人的那件事

趁連假看了這部本來以為是恐怖片的電影(小弟不敢看恐怖片),結果原來不是(但還是被嚇到好幾次),而且還是部很不錯的優質國片,中間有幾幕劇涉及警方執法的過程,讓我職業病又犯了……。

事後發現肇逃嫌犯,警方該如何抓人呢?

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範,可以直接逮捕的,限於「現行犯」及「準現行犯」。而劇情中發現肇逃嫌犯的時間點,已經不是現行犯或準現行犯的狀況,因此按照程序,有兩種方式可以抓人跟搜索:

第一是向檢察官聲請拘票,及透過檢察官聲請搜索票,而後經檢察官同意核發拘票(但要直接發拘票得要符合76條的規定)及法官同意核發搜索票後才能執行。

第二種是無票搜索,但前提也必須要拿到檢察官的拘票,才能依刑事訴訟法第131條第1項第1款執行,所以不會是拿了個證據就去衝人家家裡。

當然以上是吹毛求疵,基於劇情的需要,這些小細節不一定要交代,不過這倒也是不錯的案例討論就是了。

李尚宇律師
擁有多年的檢察官工作經歷,專攻刑事法律領域,尤其擅長妨害性自主、商業刑案案件。 曾在多個地檢署工作,辦案經驗超過1萬件,並積極參與法律及各專業領域課程和研究。跨領域和未雨綢繆的思維,能夠應對各種挑戰,並為客戶帶來合適的建議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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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被告主張無罪,但又不抗告,這是相當違反一般常情的做法。又或者證據有利,卻急著答應不合理的和解條件,這也是很不合情理的狀況。
因為人格特質,經常一犯再犯而官司纏身,如果不從根本解決個性或行為模式的問題,麻煩還是會如影隨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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